煤炭期货价格以一定的发热量为基础进行结算。发热量收到基是指将不同发热量的煤炭折算为标准煤发热量的基础,以便进行统一交易和结算。
发热量收到基一般采用标准煤发热量为折算基础。标准煤的发热量通常为 5500 大卡/千克(kcal/kg)。具体折算公式如下:
实际煤炭量 = 实际煤炭发热量 / 标准煤发热量 × 实际煤炭量
煤炭发热量受多种因素影响,包括碳含量、水分含量、灰分含量、挥发分含量等。
标准煤发热量是煤炭期货交易中统一采用的发热量标准。中国煤炭期货交易所(DCE)规定,标准煤发热量为 5500 大卡/千克(kcal/kg)。
假设某煤种的实际发热量为 4800 大卡/千克,折算为标准煤发热量的实际煤炭量为:
实际煤炭量 = 4800 大卡/千克 / 5500 大卡/千克 × 实际煤炭量 = 0.873 × 实际煤炭量
这意味着,该煤种每交易 1 吨实际煤炭,折算为标准煤发热量后仅相当于 0.873 吨。
发热量收到基对于煤炭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:
除了发热量外,煤炭期货价格还受其他因素影响,如煤炭类型、产地、供需情况等。在进行煤炭期货交易时,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,以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。